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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开展儿童友好宣传的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来源:省妇联 阅读: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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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宣传儿童友好理念,进一步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从儿童视角呈现“五大友好”(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在城市发展各领域的贯彻落实,以绘画、摄影、短视频作品等形式表达儿童亲身感受、美好愿望,鼓励儿童建言,助力儿童友好城市、友好社区建设,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拟在全省开展儿童友好宣传活动,现公开比选承办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儿童友好宣传

二、项目时间

2024年5月—10月

三、项目范围

全省16个市

四、项目目标

 (一)从儿童视角呈现“五大友好”在城市发展各领域的贯彻落实。以“1米高度看城市”,通过绘画、短视频作品等,展现孩子们心中的友好学校、医院、图书馆、商场、道路、公园、街区等场景和儿童福利设施、政策,亲身感受新中国成立75年的发展成果,激发他们爱党爱国之情,进一步增强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以儿童需求为导向,鼓励儿童参与公共事务。对涉及儿童权益的事项发表意见,提出改进建议、美好愿望,保障儿童表达权,树立儿童主人翁意识,增强儿童参与感、荣誉感。

五、项目内容

(一)推选“儿童友好小使者”

推选全省500名儿童友好小使者,组织小使者走访社区,收集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不足,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建言献策。

(二)征集“儿童友好”创意作品

征集1000个儿童绘画、作文、摄影、设计、短视频作品,表达对儿童友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创意想法。

(三)宣传“儿童友好”创建成果

线上线下举办10场展示活动,展示优秀儿童创意作品、创意设计、微心愿等,广泛宣传儿童友好理念,展示儿童友好相关活动及建设成果。

六、比选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校外教育机构或社会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主办承办或者协办过3次及以上儿童宣传活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声明);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方式

报价人针对本项目实施范围及内容等,结合自身实际进行自主报价。

八、比选流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9日-15日。

2.项目比选:采取专家评审方式进行。

3.结果公示:项目比选结果将在安徽省妇联网站(//www.iniots.com/)进行公示。

九、其他

请参与比选的单位根据上述要求做好项目方案设计,于2024年5月15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项目方案、单位资质、相关案例等)加盖公章密封后书面提交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省妇联大厦1405室)。

联 系 人 :苏 伟 陈晓丽

咨询电话:0551-69115864、69115843

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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