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亳州市妇联充分调动广大妇女群众和广大农村家庭在提升农村面貌、实现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持续开展“居室美、庭院美、厨房美、厕所美、绿化美、家风美”为主要内容的美丽庭院创建,以小家美带动大家美,以家庭面貌的焕然一新促进农村面貌的改造提升,凝心合力共建美丽乡村。
顶层设计,制度先行。先后印发《亳州市“美丽庭院”创建评选办法(试行)》《关于开展2023年度“美丽庭院”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亳州市妇女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典型推荐活动的通知》等文件,按照“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示范一批”的要求,评选创建2023年“美丽庭院”17267户。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为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各级妇联组织通过发放“美丽庭院”倡议书、宣传资料、播放广播、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动员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创建行动。此外,及时对选树的各级“美丽庭院”示范户进行通报表扬,并在各级妇联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美丽庭院”影响力,2023年亳州木兰之声发布“美丽庭院”相关信息60余期。
工作结合,拓展内涵。把“美丽庭院”创建与“美丽家园行动”项目相结合,2023年划拨43.2万妇女专项经费,选取12个2023年未验收的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作为项目点进行扶持,明确项目点“美丽庭院”创建率不低于本村户数的10%。把“美丽庭院”创建与“四级执委大走访”相结合,明确各级妇联执委围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帮助留守妇女儿童家庭开展庭院清洁,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知识,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2023年组织动员全市13216名执委开展走访走访62835户,参与美丽庭院创建61773人次。
督查调度,确保成效。每季度召开全市妇联系统工作调度现场会,将“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调度列为固定议题,通过现场调度、总结部署、交流研讨,确保创建工作落实落地。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自查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区妇联对推荐的各级“美丽庭院”挂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应挂尽挂、破损补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