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廖大姐经人介绍得知某食品加工公司在招工。在与招工人张某简单沟通后,就前往该公司集合,到打包车间工作,接受公司的考勤和管理,由张某个人为廖大姐支付工资。2021年5月,廖大姐右手食指被机器压伤,因无人支付医疗费且存在拖欠部分工资情况,廖大姐向工会申请援助。起初,廖大姐坚持认为其与食品加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是详细梳理工资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后,结合考勤管理和工资支付主体不同等现象,工会律师认为廖大姐在该公司的工作性质应该是劳务派遣,并耐心地向廖大姐解释。在工会律师的指导下,廖大姐将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均列为被申请人,并提出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诉求。
案件结果
本案以调解结案,确认廖大姐与派遣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派遣公司向廖大姐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费等费用。
案件评析
现实中,许多劳动者是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提供劳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由此可见,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应首先向派遣公司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本案中,廖大姐对自身的用工方式存在误解。在工会律师的指导下,维护了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了诉累。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告,更有助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实现。
(选自“2022年北京工会维护女职工权益十大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