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妇女是绿色农业系统中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巾帼行动应积极营造有利环境,提升妇女的经济能力,助推妇女在绿色农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 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权利保护,妇联应当发挥“联”字优势,加强与公、检、法、司的协作,开展普法维权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 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广大妇女成为良好家风的传承者、建设者、宣传者,立足家庭,大力倡导和弘扬优良家风,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妇女群众及家庭见贤思齐
□ 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高亚菲
2月13日,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这是党的二十大之后发布的首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央一号文件部署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并着眼长远,提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其中多处涉及妇女发展和妇联工作,就如何深刻理解相关内容,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
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事关全面乡村振兴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乡村振兴的内容,有两个全新的提法,一是农业强国,二是和美乡村。”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王晓莉告诉记者。
为增强妇女群体可持续发展能力、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中央一号文件在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面指出,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在强化政策保障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王晓莉表示,农村妇女是“三留守”群体中唯一有劳动能力的群体,是国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阶段不可替代的主力军之一。可以说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事关全面乡村振兴。刚刚出台的《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强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发挥优势和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因此,妇联组织成为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不可替代的实施主体。
在王晓莉看来,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在农业强国和和美乡村建设两大领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农业强国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是绿色农业,力图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三大系统良性循环。妇女是绿色农业系统中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巾帼行动应积极营造有利环境,提升妇女的经济能力,助推妇女在绿色农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关于和美乡村建设,妇联组织可以因地制宜,打破行政、行业、组织或城乡边界,建立联动机制或成立妇联组织,孵化多元的乡村女性社会组织,创新妇女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的方式。”王晓莉说。
“在乡村振兴中妇女还可以发挥三个方面的作用。”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岐厝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曾云英表示,妇女在特色产业发展上具有独特贡献,如积极创建巾帼示范基地等,带领农村留守妇女就地就近务工增收;妇女在环境治理上发挥着先锋模范作用,如妇女带头创建美丽庭院,引导村民树立文明生活习惯。庭院经济不仅改变了村容村貌,也助推了乡村产业振兴。
此外,曾云英认为,妇女在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更具优势。“每到傍晚很多村庄随处可见女性唱歌跳舞的身影,每逢节日还有她们的精彩演出。传统节日时,巾帼志愿者积极开展关爱‘一老一小一困’志愿服务活动,帮助打扫家庭卫生、整理床铺、换洗衣物等,全面提升‘一老一少一困’人群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她说。
王晓莉认为,妇联组织赋能农村妇女发展,覆盖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三大领域或“五大振兴”各领域。按照赋能方式来划分,可以分为制度化赋能和组织化赋能两类方式。在制度化赋能方面,各级妇联组织可以通过出台鼓励政策、营造优良环境,吸纳当地女能人返乡创业,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并进一步吸纳返乡女能人进村“两委”、当选村支书或主任。鼓励女能人成立巾帼合作社或村办企业,引导在女性独具优势的产业或以女性为主体的产业建立妇联,为当地妇女就业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技术支持等多种扶持。
在组织化赋能方面,王晓莉建议,各级妇联组织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村庄和社区的各个角落,最广泛地把农村妇女动员、组织起来,尤其在乡村公共服务、乡风文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方面,以组织化方式更好地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发挥妇联“联”字优势 加强对农村妇女儿童权利保护
中央一号文件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中指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曾云英表示,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加强对农村妇女的权利保护,妇联应当发挥“联”字优势,加强与公、检、法、司的协作,开展普法维权宣传活动,提高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联合民政、教育等部门积极做好关心关爱儿童工作,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困难儿童,突出问题导向,发挥组织优势,健全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长效机制,建立台账,摸清底数,以家庭教育和困境救助为重点,协调社会力量,聚合各方资源,合力推进关爱服务工作。
“留守困境儿童常常会出现亲情冷漠、家教缺位等现象。”曾云英说,这就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强预防与保护并重,通过“儿童之家”等阵地,组织开展儿童安全教育、心理素质教育等,疏解心理压力,促进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成长。
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中央一号文件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中提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曾云英说,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是细、实、杂、难,其中由家庭带来的困难、矛盾和引起的冲突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重点。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地生根。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妇联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曾云英表示,要注重和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不可替代的作用,使广大妇女成为良好家风的传承者、建设者、宣传者;要突出家庭教育,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活动;要立足家庭,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倡导和弘扬优良家风,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妇女群众及家庭见贤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