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法定可撤销婚姻事由、超过行政诉讼期,一起历史原因造成的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件使当事人陷入困境——
守护“她”权益 专项协作机制快速结案
日前,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首例非诈骗类冒名顶替婚姻登记案件,成功化解了错误婚姻登记背后的行政争议。至此,这场由历史原因延宕数年的涉婚姻家庭类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案件当事人喜极而泣:“感谢司法公平正义,让我们的生活重回正轨。”
据介绍,2022年4月,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到民政局摸排发现这起冒名顶替办理婚姻登记的案件线索,遂立即调查核实案件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和原始登记材料,并依法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建议。
经调查发现,当事人侯某某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直至2016年才办理户籍登记及领取身份证件。2009年,侯某某同另一当事人江某某相识后,为办理婚姻登记需要,使用他人提供的、含有胡某某真实信息的假身份证,于2010年2月1日,与江某某到宜秀区民政局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当时,该局受技术限制,无法核实侯某某真实身份,为持胡某某身份证件的侯某某与江某某办理了婚姻登记,并颁发了含有侯某某与江某某结婚照片及胡某某与江某某婚姻登记信息的结婚证。
2021年3月,由于子女上学以及其他生活上的各种不便,江某某、侯某某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重新办理婚姻登记。但因不符合法定可撤销婚姻事由,民政部门无法撤销;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却已超过自行政行为之日起最长5年的除斥期间,法院依法也无权受理该案件。
江某某、胡某某均请求检察机关监督民政部门对错误婚姻登记予以撤销。
2022年5月26日,这起冒名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婚姻登记的案件,由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主持召开,并以网络直播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发布。
听证会次日,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即依据查明的事实和听证意见,依法向区民政局送达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侯某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以胡某某名义与江某某进行的婚姻登记予以撤销。宜秀区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向安徽省民政厅报告,当日,安徽省民政厅即撤销了江某某与胡某某的婚姻登记。
案件化繁为简、迅速办结的背后,是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结果——
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为2022年安徽省检察系统在开展守护“半边天”专项监督活动中,办理的多件涉及妇女、婚姻、家庭类案件中的一件。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该负责人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安徽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府检联动”机制优势,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热点,以及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市场主体的权益保护,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社会治理的难点堵点,全面履行各项行政检察监督职责,指导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守护“半边天”专项督查活动中,坚决做到“发现一例,办理一例”。
据介绍,省检察院牵头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建立“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案件协作配合机制”,集中对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办理婚姻登记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核实纠错。截至2022年底,共提出监督意见139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82件,监督撤销虚假婚姻登记103件。
为更好地保护“她”,安徽省检查系统聚焦家庭暴力、拐卖妇女等侵害妇女权益的重点领域和情形,推动全省各地检察机关主动与当地妇联等部门,会签妇女权益联动保护合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通过“面对面”倾听民情民意,“点对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涉及民生民利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既让人民群众从一个个具体问题解决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更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职能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助力打造‘有为政府’,激活‘有效市场’,切实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安徽省检察院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