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要以完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为抓手,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2018年至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2万人,年均上升6.1%。性侵已成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犯罪。2019年至2021年,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从4.6万人上升至5.2万人,年均上升6.3%;其中,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占56.5%。
会议要求,要规范办案、精准监督、加强保护。最高检将积极推动联合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司法解释、办案规定,统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标准和尺度,规范案件办理,增强打击合力。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注重挖掘、培育、发布具有司法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例。
会议指出,目前,各级检察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妇联等已建成“一站式”办案区2053个。建成不是重点,用好才是目的。最高检将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一站式”工作规范,推动这项机制规范化、实质化运行,把询问、取证、同步开展保护救助等工作进一步做实。要继续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救助力度,主动协调教育、民政等部门提供心理干预、身体康复、复学就业、经济帮扶等多元化救助措施,助力重归快乐生活。
会议指出,要做实诉源治理。督促落实强制报告制度,重在做实反向审视、“每案必查”,对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监督追责。最高检将于近期联合相关部门发布医疗领域、住宿经营场所强制报告典型案例,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办案参照落实。协同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关键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设覆盖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信息库,并将入职查询与从业禁止相结合,确保查得准、禁得严、管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