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省妇联”)是中共安徽省委领导下的安徽省各族各界妇女的群团组织,是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省级地方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省妇联成立于1953年,至2023年11月,共召开过十四次全省妇女代表大会。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主要任务: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念信心。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团结带领妇女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贡献。
(三)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的实施。
(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会同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五)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六)教育引导全省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建设好家庭、传承好家教、弘扬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七)坚持带妇建,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扩大组织有效覆盖。推动“网上妇联”建设,开展网上妇女工作。关心妇女工作生活,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联系和指导团体会员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
(八)加强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及海外侨胞妇女的联谊,拓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九)承担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推动安徽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十)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省妇联位于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现设有8个部室: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妇女发展部、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机关党委、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属单位有:省妇联法律顾问处、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省妇联机关服务中心、安徽恋爱婚姻家庭传媒有限公司。省妇联系统具有完整的组织网络,纵向按行政建制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妇联;横向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各民主党派设有妇委会,并设有各类女性联谊组织。